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:
一女子和男友没领证生了一个女儿,婆婆不让其上户口。
后来女子又怀了,检查出来是男孩,女子直接去医院流掉。
有意思的是评论区一边倒,骂这个女人狠心,骂她没有人性,流掉自己的孩子还这么高兴,完全不提女人为什么会这样做。

翻看评论区清一色的指责,其实很少有人看清整件事的前因后果。稍微想一下就能知道,如果婆家是正常人家,女子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。一段关系的失衡,多半是受委屈的那个不愿意再受委屈了。
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明确指出,女性享有妊娠最终处置权,即单方面决定终止妊娠的权利。夫妻双方生育意愿冲突,以女性身体自主权优先。
生育本该建立在完整、有爱的家庭环境之上,无论是备孕还是终止妊娠,都需要慎重考量,优先尊重女性身体与处境,同时也敬畏每一条生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