越扒越可怕,《来自监狱的妈妈》挑战的何止是法律底线?

栏目:娱乐 | 来源:迷世书童 | 更新时间:2026-05-22 17:49:38

最近,一部还没正式上映的电影《来自监狱的妈妈》,却在网上炸开了锅。原因很简单——这部电影的女主角赵箫泓,现实中是个货真价实的杀人犯。

她杀了谁?自己的丈夫。

被判了什么?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15年有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5年。

而这部电影讲的是什么?一个被家暴折磨的女人,失手杀死丈夫,坐牢11年后重返社会,最终获得婆婆和儿子原谅的“感人”故事。

更魔幻的是,这个现实中杀了人的女主角,不仅演了这部电影,还凭借这个角色拿了个“国际影后”。

说实话,我写评论这么多年,见过不少离谱的事,但这么离谱的,还是头一回。

杀人犯不能演电影,这不是歧视,是底线

我们先说第一个问题:一个正在服刑的杀人犯,能不能拍电影?

答案很明确:不能。

1988年,司法部和广电总局就联合发文,明确规定“正在服刑罪犯严禁参与营业性影视拍摄”。这是铁律,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。

可《来自监狱的妈妈》剧组干了什么?他们在赵箫泓还在服刑的2019-2021年间,以“拍监狱纪录片”的名义,跑到监狱里取景拍摄,让她在服刑期间就当上了女主角。

这是什么行为?这是明目张胆的违法。

更精明的是,电影拍完后压了5年才上映。为什么?因为赵箫泓2020年6月出狱,但还有5年剥夺政治权利期。剧组算盘打得啪啪响——等这5年一过,政治权利恢复了,就可以让女主角出来大张旗鼓地宣传了。

可惜,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。社交平台直接封了她的账号,禁止关注、禁止发布。为什么?因为“剥夺政治权利”期间,本来就没有公开发表言论的权利。让她出来搞宣传,本身就是违法行为。

有人说,人家已经服完刑了,不能给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?

这话听着好像有点道理,但经不起推敲。改过自新和当电影女主角是两码事。普通人可以重新开始,但“劣迹艺人”都不能再出现在屏幕上,更何况一个刑事杀人犯?如果她能演商业片,那吴某凡出狱后是不是也能继续当顶流?范某冰是不是也能复出当主角?

这不是歧视,这是底线。

杀了丈夫,却把自己包装成“反家暴英雄”

第二个问题更严重:这部电影不仅在用人上有问题,在讲什么故事上,问题更大。

根据法院判决书,赵箫泓杀人的经过是这样的——

2009年4月16日晚,她和丈夫因为“支床”这件小事吵了起来。吵着吵着,她去客厅拿了把水果刀,一刀刺进丈夫胸部,刺破主动脉,导致丈夫死亡。

法院明确认定:没有家暴,没有长期压迫,没有绝境反抗。就是因琐事争吵,她主动拿刀,捅死了自己的丈夫。

可电影里是怎么演的?

“长期家暴折磨”、“绝境被动反抗”、“无奈失手杀人”。电影还编造了“新婚夜因洗脚水被打”、“被家暴致骨折”、“留烟疤”等情节。

这不是艺术加工,这是颠倒黑白。

死者已经死了,不会说话,没法为自己辩护。但剧组这么干,等于让死者在电影里再死一次——这一次是名誉上的死亡,被钉在“家暴狂”的耻辱柱上,永世不得翻身。

难怪有网友说,这片子应该改名叫《杀了爸爸两次的妈妈》。第一次用刀,第二次用电影。

国内翻不了的案,拿到国外就能翻?

第三个问题,也是最让人细思极恐的问题:这部电影去国外拿奖,背后到底藏着什么心思?

一个杀人犯,没学过表演,第一次演戏就拿了个“国际影后”。这听起来很“励志”对吧?但你想过没有,她凭什么拿奖?

凭演技?一个素人,演技再好能好过专业演员?

凭故事?故事是编的,而且是歪曲事实编的。

那凭什么?不少网友一针见血:凭的是“投名状”。

你看这部电影的叙事逻辑——一个被家暴折磨的中国女性,反抗杀了丈夫,却被判了15年。电影把她塑造成受害者、反抗者、英雄,而法律成了不公的象征。

这个叙事,完美契合了西方某些人对中国的刻板印象:男权当道、女性受压迫、法律不公。

所以,电影在国外拿奖了。拿的不是演技奖,不是艺术奖,而是“意识形态奖”。

这不是为国争光,这是给祖国抹黑。

再看看导演秦晓宇的背景——诗人,在台湾出过诗集,作品长期聚焦底层苦难、工伤、欠薪、留守、自杀等“压抑”题材,在国外经常获奖。他不是第一次拍这种“符合西方口味”的作品了。

巧合吗?也许吧。但这种巧合,未免太多了。

姚晨、汪涵被卷入,是“疏忽”还是“装傻”?

事情发酵后,不少名人被卷入漩涡。

姚晨转发了宣传物料,被网友扒出疑似投资了该片。她的工作室赶紧发声明:只是出于对国产电影的关心才转发的,内容没看,投资没有。

汪涵更惨,直接被挂了个“出品人”的头衔。他的回应是:初衷是扶持文艺创作,没做尽职调查,疏忽之下同意挂名。

出品人还能“挂名”?这操作还真是闻所未闻。

更耐人寻味的是,汪涵给这个导演当出品人不是第一次了。《第一次的离别》《密语者》,都是他“挂名”出品的。一次是疏忽,两次三次还是疏忽?说句不好听的,这些名人心里未必不知道这电影有问题。只不过,在他们看来,这不过是一次“文艺投资”,赚了钱就行,管它洪水滔天。

可惜,群众不答应。

电影被叫停了,但问题还没完

最新消息是,上海市电影局接到群众举报后,查实了违法违规问题,已经叫停了该片上映。

这是好事,说明监管没有缺位,群众的举报没有白费。

但问题还没有完——这部电影是怎么通过备案的?怎么拿到上映许可的?从拍摄到过审,中间经历了什么?

这些,也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。

一部让杀人犯在服刑期间主演的电影,一部歪曲事实抹黑死者的电影,一部迎合西方意识形态的电影,竟然一路绿灯走到了上映前最后一刻。如果不是网友扒出来,是不是就真上映了?

这个漏洞,必须堵上。

写在最后

《来自监狱的妈妈》从拍摄到宣发,从获奖到被叫停,每一步都透着对法律的蔑视、对死者的残忍、对公众智商的低估。

文艺创作可以大胆,但不能无法无天。可以批判,但不能颠倒黑白。

把杀人犯捧成影后,把杀人者洗白成“女英雄”,把砒霜包装成良药——这种操作,法律不答应,人民群众更不答应。

垃圾,就该待在垃圾桶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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