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转自:人民网-四川频道
人民网阿坝7月10日电 (记者王波)今日,记者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召开的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被誉为“好客条例”的这部地方性法规将于2026年7月15日正式落地实施,以刚性法治手段全方位筑牢游客权益保障防线,为阿坝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、擦亮“好客阿坝”文旅金字招牌提供坚实制度支撑。

发布会现场。阿坝州融媒体中心供图
阿坝州坐拥3处世界自然遗产、4个国家5A级景区,是长征、长江、黄河、大熊猫、若尔盖湿地五大国家公园(国家文化公园)核心承载地,山地生态文旅资源得天独厚。2025年,全州A级景区接待游客4549.6万人次,同比增长21.34%;入境游客205.43万人次,同比涨113.72%,九寨沟、黄龙、莲宝叶则等核心景区接待量均刷新历史纪录。旅游业已成为当地富民兴州的战略性支柱产业,民宿经营、特产销售、户外向导等文旅业态带动各族群众稳定增收。
伴随自驾游、露营、徒步、旅拍等旅游新业态快速崛起,不合理低价游、诱导强制消费、旅游纠纷处置滞后等市场乱象,逐渐成为制约旅游品质升级的突出堵点。为回应广大游客高品质出行需求,破解旅游监管治理难题,阿坝州启动专项立法工作,用法治规范市场秩序、守护游客信任。
据阿坝州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强介绍,《条例》立法工作自2025年2月启动,历时10个月深入各县市实地调研,通过座谈会、专家论证、媒体公开征集、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多渠道广泛收集游客、经营者、执法人员、基层群众意见建议287条,大量群众关切诉求转化为法条内容。立法全程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《四川省旅游条例》等上位法,立足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限反复打磨,经阿坝州人大常委会三轮审议,于2026年1月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,同年5月获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,6月正式公告发布,立法程序严谨规范、充分吸纳民意。
本次出台的《条例》坚持“小切口、大实效”立法思路,紧扣高海拔民族地区、山地户外旅游发展特色,构建全链条游客权益保障体系,四大特色亮点直击行业痛点:一是定制专属游客权利清单,权益保障清晰可落地。不照搬通用法律条文,结合阿坝旅游实际,明确游客拥有自主选择、知情告知、公平交易、民俗尊重、安全保障、损害赔偿等多项法定权利,每一项权利均匹配具体出游场景,让游客手握权益“明白卡”。二是划定市场经营行为红线,对旅游乱象零容忍。全面梳理高发旅游违规套路,明令禁止不合理低价游,严厉打击低价揽客、诱导胁迫购物等损害游客权益行为,从源头遏制旅游消费陷阱。三是平衡主客双向文明义务,共建和谐旅游环境。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,一方面要求游客尊重藏羌当地民俗、宗教信仰与生态环境,严禁擅自闯入未开放、管控区域;另一方面约束旅游经营者诚信经营、杜绝欺诈误导,打造“游客守礼、商家诚信”的良性文旅氛围。四是打通高效维权闭环通道,失信惩戒形成长效震慑。近四分之一条款聚焦游客维权机制,压实多部门协同处置责任,建立多元旅游纠纷调解渠道;同步完善旅游行业诚信体系,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、从业人员将纳入全国旅游市场失信名单,实现“一处失信、处处受限”。
“立法不是约束,而是用法治刚性守护藏羌儿女以诚待客的淳朴温度。”王国强表示,该《条例》出台彰显了阿坝州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的坚定决心。下一步,全州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持续关注《条例》的贯彻执行,通过执法检查、代表视察等方式督促《条例》落地见效;同时欢迎各级媒体持续监督宣传,推动条例深入人心。
依托世界级生态资源与独特民族文化,阿坝州此次出台专项旅游者权益保护法规,将推动当地旅游产业从资源驱动转向品质驱动,让每一位远道而来的游客安心赏景、舒心出行,持续擦亮“好客阿坝”名片,助力加快建成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。